2024年4月1日后违规垃圾处理费由谁支付

垃圾收费明年4月1日实施后,如所属物业采用「按袋/标签收费」,市民处理家居垃圾时必须先以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然后于所属物业内指定的公用垃圾收集点(如后楼梯、楼层/地下/中央垃圾房、大型垃圾收集点等)弃置,否则属违法。

应如何处理违规垃圾?

  1. 无论是直接聘用清洁人员处理垃圾或外判有关工作予清洁服务承办商,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提醒各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均应指示相关清洁人员在指定公用垃圾收集点收集垃圾时,检视个别住户弃置的一般垃圾或大型垃圾是否已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一旦发现以非指定袋包裹的违规垃圾,应捡出并以指定袋包妥才可交给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或垃圾收集商处理。

  1. 如住户当面交来违规垃圾,物管公司应指示清洁人员婉拒接收,并提醒住户需遵守法例规定,采用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

  1. 如清洁人员未能识别或未能接触弃置违规垃圾的相关住户,环保署建议物管公司可指示清洁人员继续收集工作以维持物业环境卫生,而相关违规垃圾仍应以指定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后才交给食环署或垃圾收集商处理。

  1. 物管公司及清洁服务承办商应提供指定袋或指定标签供清洁人员处理上述违规垃圾。

违规垃圾处理费由谁支付?

  1. 垃圾收费实施初期由于未有可借鉴的实际本地执行经验,故可能难以就处理违规垃圾所涉及的开支作出准确估算。物管公司可与业主立案法团/业主组织商讨及共同制定合适的方案以摊分有关开支,包括考虑预先购买指定袋/标签供清洁人员处理有关垃圾、及以实报实销形式或每个月以一个大约的固定收费形式向住户收取相关费用,而收费水平应作定期检讨,以反映有关处所住户遵守上述法规的程度。另外,物管公司亦可于现阶段就其管理的物业在日常垃圾量和垃圾袋用量等进行初步统计,以助日后向住户说明垃圾收费相关开支的计算基础。

  2. 物管公司若外判垃圾处理工作,环保署提醒在草拟相关清洁服务合约时,不应加入要求以「全包」 形式承担垃圾收费相关开支的条款。此类「全包」安排难以体现「污染者自付」原则,并会影响有效落实垃圾收费,同时亦可能导致清洁服务承办商在竞投合约时倾向提高合约金额,以应对「全包」安排所带来的风险。有关安排对物管公司、清洁服务承办商,以及住户均无益处。

为协助物管公司起草清洁服务合约招标文件中有关垃圾收费的条款,环保署从政府政策局/部门的合约范本中可能适用于私人住宅处所或管理工商物业的清洁服务合约条款,作出适当摘录以供物管公司作参考之用,物管公司可按其适合的都市固体废物收集和弃置安排就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改。

范本1:只适用于经食物环境卫生署收集的都市固体废物纳入政府政策局/部门招标文件的清洁服务相关条文范本
范本2:只适用于经非政府用废物车辆收集的都市固体废物纳入政府政策局/部门招标文件的清洁服务相关条文范本

​​​​​​​如对上述事宜有查询,请致电环保署 2838 3111 或电邮至 msw_hotline@epd.gov.hk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