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合适人选

任何申请牌照的物业管理公司须获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信纳其是持有牌照的合适人选才可获发牌照。

在断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属持牌合适人选时,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会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该公司是否正在清盘当中,或是否任何清盘令之标的;
  2. 是否有接管人已就该公司获委任;
  3. 在提出有关申请前的5年内,该公司是否曾与其债权人订立债务重整协议或债务偿还安排;
  4. 该公司是否曾被裁定犯刑事罪行;
  5. 该公司是否曾被裁定犯违纪行为;及
  6. 该公司是否每名董事均属与该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有联系的合适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