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指明学历的准则
团体或院校可向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提出申请,认可其举办的课程为物管业发牌制度下的指明物业管理学历或同等学历。
下载申请表格(只有繁体中文版本)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在认可指明学历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1. 课程在香港资历架构下的级别和学分。
一般而言,学位或同等学历必须符合资历架构第5级或以上并具有最少150个资历学分;而副学士学位、文凭或同等学历必须符合资历架构第4级或以上并具有最少90个资历学分。
2. 课程与物业管理业的相关性。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会根据物业管理业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制定的职业资历阶梯进行评审。如课程按职业资历阶梯2016年版设计,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会根据2016年版的准则进行评审;如课程按职业资历阶梯2021年版设计,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则会根据2021年版的准则进行评审。
一般而言,课程必须涵盖职业资历阶梯内7个职能范畴的至少4个,并须包括「应用法律」范畴。
此外,课程亦须涵盖职业资历阶梯为「物业经理」(适用于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或「物业主任」(适用于物业管理人(第2级)牌照)职位下每个职能范畴制定的能力单元,而有关能力单元的数目亦须达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指定要求。
职业资历阶梯涵盖的职能范围 | 物业经理的能力单元要求 | 物业主任的能力单元要求 |
---|---|---|
1. 环境管理 | 最少3个 | 最少3个 |
2. 建筑物维修保养 | 最少2个 | 最少2个 |
3. 业户管理及社区服务 | 最少3个 | 最少3个 |
4. 设施管理 | 最少2个 | 最少1个 |
5. 应用法律 | 所有单元 | 所有单元 |
6. 财务及资产管理 | 最少1个 | 最少1个 |
7. 人力资源管理 | 最少2个 | 最少2个 |
3. 其他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认为相关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