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准则

物业管理人牌照共分为两级,为物业管理从业员及有意投身行业的人士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职业路径:

  1. 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除了须持有相关学士学位(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及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外,亦必须拥有专业资格,属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的指明的级别、类别、组别或专业领域的会员
  2. 物业管理人(第2级)牌照:持有人则须拥有副学士、文凭(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及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年青人如有意投身行业,可修读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在发牌制度下认可的指明物业管理或同等学历课程,毕业后可藉此专业阶梯入行从物业管理主任起步,然后逐步晋升为中、高级物业管理人员。

如缺乏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但拥有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的物业管理副学士学位、文凭或以上的学历的毕业生,只要累积一年由一名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监督下工作的经验,便合资格申请物业管理人(第2级)牌照

若具有学士或以上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物业管理人(第2级)牌照持有人累积足够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并成为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认可指明的级别、类别、组别或专业领域的专业团体的会员,更可向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申领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