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刊宪公布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名单
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条例》)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名单。
物管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已于去年7月31日完结,监管局至今已发出近800个物管公司牌照及20,000 个物管人牌照。扣除持有临时物管人牌照但已获发正式物管人牌照,以及个别从业员持有多于一个级别的物管人牌照的数字后,现时实际有约15,000名物管从业员持有物管人牌照,一同为全港不同类型物业超过 240 万个单位提供物管服务。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发牌制度顺利过渡后,业界继续积极申领牌照,监管局每月接获大约200宗物管人牌照申请。除新牌照申请外,亦包括临时牌照持有人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及物管人(第2级)(即俗称物管主任级)提升其学历及专业水平,并累积足够物管经验后,申领物管人(第1级)(即俗称物管经理级)牌照,在在反映物管业界对发牌制度及业界长远发展的信心,认为物管工作是朝阳行业,可以提供职涯晋升阶梯,让物管从业员可发挥所长,于业内发展更上一层楼。」
监管局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间向约5,500名有经验但无相关学历/专业资格的物管从业员发出临时牌照,而当中近4,000人(佔73%)已顺利修毕监管局「指明课程」并成功获发正式牌照。尚未报读监管局「指明课程」的临时牌照持有人应尽早拣选合适的院校修读「指明课程」,以确保能于其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课程及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有关「指明课程」的最新开办情况可浏览监管局网站: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而报读「指明课程」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
另外,监管局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认可了46个由本地大专院校开办的物管相关课程作为申领物管人(第1级)牌照的指明学历,当中四间院校,包括香港都会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专业进修学校特别为物管人(第2级)提供快捷修毕相关指明学历课程的途径,包括直接入读二年级(2至3年课程)或豁免修读部分科目/单元,让其可早日修毕课程并申领物管人(第1级)牌照,提升专业水平地位。有关课程资讯可参阅附表。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管理监督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有效物管牌照。物管人牌照分为两级,物管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除了须持有相关学士或以上学历及有关物管工作经验外,亦必须拥有专业资格,属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的会员;而物管人(第2级)牌照持有人则须拥有副学士/文凭或以上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