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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 齊建「安」樂窩

根據屋宇署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已超過10,000幢,而預計10年後更會跳升至18,500幢。樓宇老化、日久失修的問題,大家必須關注正視。為確保樓宇物業適時及恰當進行維修保養,屋宇署自2012年起全面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物業管理(物管)業界應按實際情況向業主/業主組織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推動進行大廈維修保養工作。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當接獲屋宇署發出的法定通知後,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如該註冊檢驗人員認為樓宇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至於「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當接獲屋宇署發出的法定通知後,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如該合資格人士認為窗戶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業主若不遵從有關通知,可被檢控。

政府可代有關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或「強制驗窗計劃」,然後向業主收回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監督費及徵收不多於有關費用20%的附加費。

檢驗及修葺程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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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合資格人士進行

「強制驗樓計劃」須由註冊檢驗人員包括其名冊內的建築師、工程師或測量師進行檢驗。註冊檢驗人員持有的註冊證載有該註冊檢驗人員的姓名和近照,以及註冊證的簽發日期、屆滿日期及註冊號碼。

「強制驗窗計劃」則須要由合資格人士包括以下名冊內的專業人士或承建商: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檢驗人員、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合資格人士持有的驗窗卡會載有有關人士的姓名和近照、驗窗卡的簽發日期和屆滿日期,以及承建商名稱(如適用)。

業主可要求註冊檢驗人員或合資格人士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以核實其身分並確保其親自進行有關檢驗工作。如發現註冊檢驗人員、註冊承建商或合資格人士有不當行爲,應馬上向屋宇署或相關部門/機構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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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證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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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窗卡樣式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早前邀請了屋宇署強制驗樓部高級結構工程師黃超洋先生於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上向物管業界講解「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規定、檢驗範圍、修葺程序及支援服務。有關專題演講的足本內容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有關短片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屬「核心」內容範疇的「非正式」活動,可獲取1小時的持續進修認可參與時數。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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