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

隨着社會不斷進步發展、物業類型規模以至功能變得更複雜及多元化、而公眾對物管服務的期望亦不斷提高,物業管理已逐漸發展增值成為一個專業。根據於2016年刊憲生效的《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 章),物業管理服務分為一般管理服務、環境管理、維修保養、財務管理、設施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與法律服務共七個類別。

第一類別

關乎物業的一般管理服務

按大廈公契為業主、住戶、租戶、用戶或訪客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般服務(第2至7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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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協助業主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及業主舉行會議;提交工作報告;處理及跟進查詢及投訴。

第二類別

物業所處環境的管理

物業環境的清潔、衞生、園景或安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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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清理廢物、植物及淤塞物;垃圾棄置安排;滅蚊、除蟲;植物修剪、護理及更換;保安服務。

第三類別

物業的維修、保養及改善

物業(包括結構及屋宇裝備)的維修、保養及改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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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通風、供水及排水、空氣調節、電梯、電力、消防裝置的修葺、更換、保養和維修;維護建築物和護土牆的結構安全。

第四類別

關乎物業的財務及資產管理

與物業有關的財政預算、財務管理、帳目管理或資產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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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擬備管理帳目,如大廈收支明細表、資產負債表、財政預算、核數師報告和計算承辦服務合約所需金額及特殊帳目收支。

第五類別

關乎物業的設施管理

管理物業的附屬設施服務(與第3項相對應的物業管理服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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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會所、停車場、污水處理和主要發電設備等附屬設施的管理。

第六類別

關乎物業管理所涉的人員的人力資源管理

關於業主或業主組織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聘用的個人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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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管理業主或業主組織所聘用的人力資源,包括人手編排和調配、員工聘用和解僱、勞工保險的安排。

第七類別

關乎物業管理的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泛指就與第1至6項相對應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法律方面的資訊及意見(由律師或大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所提供的服務,或其僱用的任何人為推展該過程而提供的服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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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為審裁聆訊準備有關文件及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