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修訂版
明天刊憲 10月19日生效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勞工處今年4月刊憲並將於 10月 19日生效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修訂版,相應修訂監管局於2022年7月發出並於2023年7月作出首次修訂的《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守則指南),以全面配合勞工處提升棚架工作職安健水平的工作。新修訂的《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會於明天刊憲並相應於10月 19日生效。
勞工處《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規定進行搭建、拆卸或改動懸空式竹棚架(俗稱「吊棚」/「飛棚」)的工人須持有特定及有效的安全訓練證明書。監管局除按此作出相應修訂外,亦在守則指南內加入清晰條文,列明業主及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進行涉及棚架工作的建築工程時的相關責任。今次修訂已諮詢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物管業界、業主組織、民政事務總署、勞工處及建造業議會的意見,修訂版可於監管局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下載。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物管從業員應提醒業主/業主組織對其擁有的物業相關公用部分及設施有完全和最終的責任,並須按相關法規、條款、守則和指南及物業公契執行有關責任,包括進行有關建築工程 而涉及棚架工作時,必須妥善處理搭建及使用棚架,以預防及避免因發生意外而構成人身傷亡及/或財物損毀。」
黃主席補充:「監管局會不時檢視所發出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與時並進並與政府相關法規條文一致,如有需要會適時作出更新,讓業界可依循行事,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專業的物管服務。」
因應社會大眾對棚架工作安全的關注,監管局繼於今年5月聯同勞工處為物管業界舉辦有關樓宇裝修維修工作安全的持續專業發展講座後,將於11月再邀請勞工處及建造業議會代表,為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網上講座就《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的最新修訂向業界作出講解。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早前亦參與了建造業議會「建『竹』安全你要知」電視宣傳短片拍攝,講解物業進行棚架工程期間須注意的事項,加強大眾對新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的認識。收看有關短片:https://youtu.be/lrm48Jg6oMg?si=hqp4A5f5cVCPMmuc。
自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以來,監管局已發出了共24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斜坡管理工作》及《處理渠務工作》。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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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住宅噪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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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設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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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設施管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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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簷篷工作。